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巴中市巴州区巴药产业发展局计划赴成都高校开展现场招聘,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优秀专业人才4名。 一、引进计划 巴中市巴州区巴药产业发展局拟引进优秀专业人才4名。具体引进岗位和要求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引进岗位公告中的具体要求和其他要求。 (二)具体要求 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巴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考生持个人相关资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高校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8月22日8:30—12:00,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药学楼十一楼会议室。 2.需提供的资料 (1)《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在《公告》附件处下载并如实填写,也可在报名现场领取填写; (2)电子学历备案表、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的比例达到或超过1:1的,该岗位计划引进数为开考名额;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1的,按1:1同比例调减引进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和管理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以本人学籍档案、官方网站备案查询和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信息为验证依据。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严肃处理。 (三)考核 本次为巴州区专项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招聘。考生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其总成绩=面试成绩。 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bzqwzzb.gov.cn)另行公告,参加面试人员接到通知后,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和3张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选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开考名额3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所在考核组最低成绩分数线(同一考核组形成竞争态势岗位未进入首轮体检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下同)。同一岗位拟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考核组组织加试确定。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在巴州区委人才办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档案进一步核实,对人选资格条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进一步审查。对其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 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递补的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须不得低于所在考核组最低成绩分数线。同一岗位拟递补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巴州区委人才办组织加试确定。 4.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5.体检、考察的相关事宜在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bzqwzzb.gov.cn)另行公告。 (五)公示和引进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情况,按程序形成拟引进岗位初步人选名单。对拟引进岗位初步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一)试用期与正式聘用。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明确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和违约责任等,服务期不少于5年。试用期包括在服务期限内。 (二)职级待遇与安家补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以按规定分别聘用到事业单位七、八级职员岗位,执行对应的职级待遇。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博士研究生,首次聘用可按规定聘用到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硕士研究生,首次聘用可按规定聘用到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由区财政发放10万元、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三)管理服务与激励。按照《巴中市引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激励暂行办法》(巴委办[2015]59号)和《巴中市优秀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评价支持暂行办法》(巴委办[2017]14号)落实。 五、信息和咨询 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将通过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bzqwzzb.gov.cn)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或办理报到相关事宜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9082992260827-5225256 附件:1.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2017年赴高校公开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岗位表 2.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2017年赴高校公开引进优秀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人才办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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