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2017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柞水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柞发[2017]3号)和《关于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7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5.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6.近年,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三、政策待遇 根据《柞水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柞发[2017]3号)和《关于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县长办公会议纪要》规定,我县招聘硕士研究生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1、招聘人员录用后,纳入我县正式事业编制人员管理,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高定两档基础工资; 2、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试用期满可确定为八级职员,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满三年,可推荐晋升中级职称; 3、工作期间特别优秀的,按照规定程序可选拔到公务员岗位任职; 4、按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优先为招聘人员提供60平方米左右的公租房免费使用; 5、公开招聘的硕士研究生,若属国家“985”或“211”院校的,一经聘用,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25日(正常工作日)。 2.报名地点: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股(柞水县党政综合楼一楼)。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收取材料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4.报名应提交材料:《2017年柞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一式三份)、本科和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和证书等。 5.报名情况: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进入考察考核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察考核、聘用资格。 (二)考察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察考核程序,由县人社局组织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进入考察考核程序人员参加供需见面会,初步达成拟聘用意向的,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察考核,合格的由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社局审批。考察考核工作于2016年8月25至30日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察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新聘人员试用期合同。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朱芳荣柞水县人社局人力资源配置股股长 联系电话:0914-4325831 本公告有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file:///C:/Users/%E9%9B%AA/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附件:2017年柞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xls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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