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崇礼区幼儿教师队伍结构,解决幼儿园师资短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幼儿教师充实到区第一幼儿园和区城关小学附属幼儿园。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需设岗、专业对口。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公开、公平、择优招聘。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幼儿教师40人。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崇礼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要求: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服从分配。 2、学历、教师资格及年龄要求: (1)取得普通全日制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 学历;2017年专科毕业生考取专接本人员可以凭本科录取通知 书或档案报名参加考试,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报到证和档案,否则不予任用; (2)具有幼儿(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至1999年8月1日期间出生); 3、具备国家要求的普通话等级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截至报名日期) 3、曾被学校或用人单位开除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尚未结论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崇礼区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3、报名地点:崇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报到证(专接本人员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携带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 5、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填写《崇礼区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表样从以上网站下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7、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8、收取报名和考务费100元。特困、低保家庭的毕业生给予优惠,免收报名和考务费,报名时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9、审查合格后,按网上通知时间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笔试科目、笔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及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成绩查询:在崇礼区政府网站(www.zjkcl.gov.cn)查询,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笔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在合格线以内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合格线 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划定。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以试讲为主。采取现场打分、亮分的方式,总分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和崇礼区政府网站分别予以公布。 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试合格人员 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表现、遵纪守法、所学专 业、报考资格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根据考核结果,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凡取消资格的,予以递补。 (六)公示聘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总体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崇礼区政府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在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核、体检、聘 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专业)所要求的资格 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资格。凡取消资格的,予以递补。 六、其他 1、本公告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凡出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主管部门。问题咨询以QQ群内统一解答为主。 政策咨询电话:0313-4617239 公开招聘教师QQ群:573529912 监督举报电话:0313-46124780313-7686129 张家口市崇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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