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产管理工作需要,报经市政府同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技能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核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岗位设置 房地产管理(2男1女)、物业管理(2男1女)、房地产法律(1名,男女不限)、文秘(1名,男女不限)等相关专业人员共8名。 三、应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不良作风。 (二)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四)按照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则递减招聘名额。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9:00至8月25日17:00。 (二)报名地点:万源市秦川大道建设大厦5楼房管局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咨询电话:(0818)8622097。 (四)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实施方案,诚信应聘,所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和面试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核报名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确保联系电话准确畅通。 (二)面试。面试由市住建局、劳务派遣公司和房管局共同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每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评委小组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我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市住建局调查核实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与劳务派遣公司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合同手续,签定劳动合同,派送到房管局安排工作。 (二)聘用人员实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签定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待遇 所有聘用人员待遇实行聘用工资为1600元/月。保险缴纳按有关规定办理。 万源市房产管理局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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