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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017年公开招聘134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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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3 15: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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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萧山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萧山区委办公室、萧山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萧委办[2014]38号)和转发《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萧委办[2006]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单位为全区14个街道(镇)、开发区、红山农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34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3:1时,岗位核减与增加指标详见附表“其他要求”栏。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萧山区常住户籍(不含大江东)并符合《2017年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的人员。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居民服务;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大专及以上学历(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除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在2017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也可以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其他条件:

(1)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底。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户籍以2017年8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体招聘指标及要求详见《2017年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3、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8月15日9时—2017年8月24日24时。

网址:http://220.191.163.123:8080(2017年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系统)

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然后选择岗位,开始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

(3)首次注册成功后每位考生获得一个唯一的报考序号,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必须填写该报名序号,以备查询或修改个人报考信息。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8月25日9时—2017年8月31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7年9月1日9时—2017年9月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

因招聘岗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有关人员另行通知改报。初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6日上午11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17年9月6日下午13时—2017年9月11日24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为4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3:1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指标不足6:1(含6:1)的岗位,将于9月14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与招聘指标不足3:1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招聘指标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9月11日下午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萧山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萧山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萧山区沈家里路199号709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9月20日上午9时—2017年9月23日12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制作。

3、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该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有关考生不再改报。

为加快推进萧山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进程,积极鼓励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对复退军人服役年限满3-5年、6-8年、9-11年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2分、3分、5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聘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比例为50: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笔试成绩也并列时,再加试一轮。

3、时间:笔试定在9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揭晓后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下列要求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其他报考所需要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历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户籍所在村(社区)、镇(街道)两级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离职人员须提供解聘证明;失业人员须提供失业证。

在职人员和已签约的毕业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件。

部分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不得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均在萧山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dbz.xs.zj.cn)、萧山区民政网(www.mzj.xs.zj.cn/index.html)、萧山人才网(www.xshr.com)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资格复审前,有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中择取笔试成绩最高者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或资格复审后,有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放弃)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按职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最高分的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有体检不合格(放弃)或考察后不宜聘用(放弃)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择取总成绩最高者进行递补。

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最终确认不宜聘用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萧山民政网、萧山人才网将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监察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取消录用资格情况时,不再实行递补。

聘用人员按照《杭州市萧山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萧委办[2014]38号)进行统一管理,实行聘用制,与镇街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萧山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网络查询: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dbz.xs.zj.cn)、萧山区民政网(www.mzj.xs.zj.cn/index.html)、萧山人才网(www.xshr.com)。

3、本公告由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萧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萧山区民政局联系电话:82659260,82659256。

萧山区人力资源考试培训和技能鉴定中心:83509392。

萧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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