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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黎城县2017年教育、广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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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4 09: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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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为黎城县教育、广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招聘环节全程公开,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公示、选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分别是:教师26名,主持、播音2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敢于吃苦,公正无私,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其他资格条件:

高中化学教师、高中英语教师、高中历史教师、初中化学教师、初中数学教师、初中英语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均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小学数学教师、小学语文教师、小学英语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均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必须是师范专业。

幼儿教师为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专业学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均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主持、播音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

岗位数量及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黎城县2017年教育、广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已有工作单位但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2.在读生不得报考;在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6.在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或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被处罚不满一年(以处罚依据的时间为准)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9:00—17:00

地点: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县广北路运管所南侧)

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要求

1.考生可根据招聘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查询并打印)及本人近期同版红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黎城县2017年教育、广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要求有执业资格证或其他资格证件的,还需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无违纪、同意报考证明:在企业工作的提供所在企业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本单位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初中化学教师岗位、初中数学教师岗位、初中英语教师岗位、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小学英语教师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按照岗位进行报名(待拟聘公示结束后按照本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单位),其余岗位按照单位和岗位类别进行报名;

4.考生须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报名时填写《黎城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6.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三)资格审查及缴费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对报名条件和报名要求的情况进行审核。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的由审查人当场签名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完整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交纳考试费。考试费:50元。

五、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整体素质、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拟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凡不达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并予公示,已报名该核减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

笔试成绩=《公共知识》×40%+《专业知识》×60%,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按照面试开考比例进入面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考生的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资格等报考条件重新进行审查。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岗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报名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要求比例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不足1:3的岗位予以核减,并公示。资格复审后面试之前,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为重点测试考生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考生的专业水平及实际操作能力。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实行百分制计分。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以下比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时,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

六、体检

将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在另一家同级别或更高级别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考生自理,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

七、考察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的综合考察、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奖惩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因体检或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八、公示、选岗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黎城政府网(http://www.sxlc.gov.cn/)和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xlc.gov.cn/lcldj/index.asp)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二)选岗和聘用

公示无异议,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拟聘人员须按照本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

拟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填写《黎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与用人单位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教育部门除报考黎城一中和选岗路堡中学、城关中心校以外的其余岗位考生须在农村任教满五年后,方可返回招聘单位工作。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

九、注意事项

1.《黎城县2017年教育、广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次公告)通过中国黎城政府网(http://www.sxlc.gov.cn/)、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xlc.gov.cn/lcldj/index.asp)、黎城县电视台和《黎侯古城》向社会发布。自报名环节以后的公告仅通过中国黎城政府网(http://www.sxlc.gov.cn/)和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xlc.gov.cn/lcldj/index.asp)向社会公告。

2.《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上述两个网站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和应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设立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355-8173356

十、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凡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者,本人应当申请回避,或者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决定其回避。

2.严明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记入档案、追究责任。考生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设立招聘监督电话:

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5—6565100

黎城县教育科技局:0355—5672197

黎城县文化局:0355—6564007

十一、本方案由黎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附:file:///C:/Users/GT16S34/AppData/Local/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1.gif《黎城县2017年教育、广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doc

file:///C:/Users/GT16S34/AppData/Local/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1.gif《黎城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黎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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