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制定沧源佤族自治县国门小学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打造品牌学校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以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为考察重点,通过考试和考核,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国门小学教师队伍中,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夯实基础。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语文数学综合岗位1名、音乐岗位1名、体育岗位1名,共3名。 三、公开招聘范围 (一)语文数学综合岗位面向全县在职在编的小学教师招聘。 (二)音乐岗位面向全县在职在编的中小学音乐专业教师招聘。 (三)体育岗位面向全县在职在编的小学体育专业教师招聘。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承担满负荷工作量。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四)在乡镇学校任教满5年(2012年9月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特岗教师在乡镇学校任教满8年(2009年9月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 (五)近3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受处分期间及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不得报考。 五、招聘办法 (一)语文数学综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业绩考核的办法招聘。 (二)音乐、体育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8月25日—2017年8月29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8:30至8月29日17:30。 2.报名地点:沧源县国门小学教科室。报名联系人: 宋汉花(18988300055)、曹志臻(13759384201)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3)填报《沧源县国门小学2017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复审 2017年8月29日17:30—18:30,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笔试(满分100分) 语文数学综合岗位笔试权重占总成绩50%,音乐、体育岗位笔试权重占总成绩40%。 1.笔试时间:2017年8月30日上午8:30-10:30。 2.笔试内容: (1)语文数学综合岗位考小学语文、数学基础知识。 (2)音乐岗位考音乐基础知识。 (3)体育岗位考体育基础知识。 3、2017年8月30日18:00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进入面试)。 (五)面试(满分100分) 语文数学综合岗位面试权重占总成绩40%,音乐、体育岗位面试权重占总成绩60%。 1.面试时间:2017年8月31日上午8:30—11:30。 2.面试方法:上同课异构微型课(现场抽课后准备30分钟,上课时间10—15分钟)。 3、面试内容:本岗位学科内容。 (六)业绩考核(语文数学综合岗位占总成绩10%) 1、进入面试人员须在2017年8月31日上午10:00前提交近三个学年相关业绩证明。(注:提交近三年7月份市、县统测科目教学水平检测原始成绩表复印件,成绩表复印件必须包含本乡镇所有同年级平行班的成绩及任课教师姓名。成绩表复印件须经所在学校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2、2017年8月31日下午,对进入面试人员近三年的业绩进行考核。2015年总分3分,2016年总分3分,2017年总分4分,共10分。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2015年7月份、2016年7月份市、县教学水平统测科目成绩,与本乡镇同年级平行班相比,分值分别为: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第三名以后不得分。如果本乡镇同年级只有3个及以下平行班的,则只取第一名计分;如果有4个平行班的,则只取第一、二名计分;如果有5个及以上平行班的,则取第一、二、三名计分。 (2)2017年7月份市、县教学水平统测科目成绩,与本乡镇同年级平行班相比,分值分别为:第一名得4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第三名以后不得分。如果本乡镇同年级只有3个及以下平行班的,则只取第一名计分;如果有4个平行班的,则只取第一、二名计分;如果有5个及以上平行班的,则取第一、二、三名计分。 (3)任教多个班级、多个市县统测科目的,以成绩最好的班级、科目计。 (七)成绩公布及拟聘公示(公示粘贴在国门小学) 1.经笔试+面试+业绩三项考核后(音乐、体育岗位经笔试+面试两项考核),按比例将各项成绩相加,即为最后总成绩。 2.最后成绩公布:2017年8月31日17:30公布最后成绩,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3.拟聘人员公示: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5日,公示时间为5天。 七、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人员公示5天后无异议,由学校向县教育局申请聘用,并由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 (二)聘用后待遇按学校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三)若学校没有相应的岗位,被聘用人员只能高职低聘。 (四)受聘人员被聘用后三年内不得调离本学校。 八、相关事宜 (一)在招聘过程中,若出现应聘者最后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比较近三年教学业绩,业绩分高的优先聘用;若业绩分也相同,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比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二)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应聘者有弄虚作假现象,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请社会各界对本次教师招聘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18988300055、13759384201。 (四)本公告由沧源佤族自治县国门小学负责解释。 沧源佤族自治县国门小学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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