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勐董镇小学教师紧缺问题,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学校编制实际,报经县教育局批准,决定面向全县在职在岗在编的乡(镇)小学任课教师福建山香开招考2名教师到勐董镇芒回完小任教。 一、招考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招考岗位 勐董镇芒回完小语数综合岗男1人,女1人。 三、招考范围 全县乡(镇)学校在职、在岗、在编的小学教师。 四、招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能胜任小学所有教学工作并在近三年内在本乡镇担任语文或数学教学任务;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4、未受过任何党政纪处分,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5、在乡镇学校任教3年,2014年9月1日以前(含9月1日)参加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特岗教师在乡镇学校任教满6年(2011年9月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 五、招考办法 采用笔试50%+业绩考察50%方法进行。 即:招聘岗位的笔试男前三名和女前三名进入业绩考察,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全部进入业绩考察阶段,用笔试成绩的50%和业绩考察的50%合计为个人最后得分,按两项成绩总分男第一名和女第一名录取。(若最后得分相同则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 六、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招考公告(8月25日至8月29日)。 2、报名 (1)报名地点:勐董镇中心完小 (2)报名时间:8月28日至8月29日。 (3)报名时须持有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相关荣誉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2014/2015、2015/2016、2016/2017学年末教学成绩为主)教学成绩必须是所在乡镇学校的成绩汇总表并加盖所在乡镇中心校公章,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所出示的证明有虚假现象,直接取消竞聘资格; (二)由招聘学校现场组织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按学校公告要求携带。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2011版语数课标及1至6年级语数教材综合卷。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测试。 (2)笔试时间:2017年8月30日(9:00-11:00)。 (四)业绩考察办法。 1、招考领导小组对进入业绩考察人员进行近三年2014/2015、2015/2016、2016/2017学年末教学成绩进行考察,任教单科按照单科排名计分,任教双科(语文、数学)按照双科总平均分排名计分。综合岗位以县级统测科目为准,没有县级统测科目成绩的教师不计分。 2、满分100分。比重划分为2014/2015学年末业绩考察成绩占30分、2015/2016学年末业绩考察成绩占30分、2016/2017学年末业绩考察成绩占40分。 3、2014/2015学年业绩考察办法:满分30分。本学年年末教育教学质量检测成绩获得本乡镇第一名得30分;第二名得25分;第三名得20分;第四名得15分;第五名及以下得10分。 4、2015/2016学年业绩考察办法与2014/2015学年业绩考察办法相同。 5、2016/2017学年业绩考察办法:满分40分。本学年年末教育教学质量检测成绩获得本乡镇第一名得40分;第二名得35分;第三名得30分;第四名得25分;第五名及以下得20分。 以上三个年度业绩考察成绩总和即为本人实际业绩总成绩。 6、业绩考察时间:2017年8月31日 (五)公示 学校根据公开招考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9月1日至5日)。公示地点:勐董中心完小。 七、确定聘用人员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招聘学校将拟聘人员报教育局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文调动,相关学校组织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后无异议,报教育局审批,正式聘用。 (二)聘用后待遇按学校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三)若被聘用教师相应的职称岗位已满,只能高职低聘。 九、其他 1、制定招考方案,并报教育局审批。 2、报名人数达到3人以上方可执行招聘程序,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放弃本次招考。 3、学校没有对应的职称岗位将实行高职低聘。 4、被聘用教师必须为所报考的学校服务六年后方可提出调动申请。 备注: 联系人:张老师手机:13759321107 监督电话:7122647 勐董镇中心完小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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