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和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的领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心教育事业。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与工作经历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7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后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 请应聘者自行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办事服务栏—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将个人详细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公开招聘邮箱(yszyrs@163.com),电子邮件标题内容要求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请应聘者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未注明应聘岗位代码者,报名无效。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供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现场资格确认 网上报名后,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日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交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直接到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712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地点等。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岗位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专任教师、学生管理人员岗位:采取笔试、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总分100分。 试讲、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面试人员。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总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应聘实训指导教师:采取笔试、技能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操作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总分100分。 技能操作、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操作、面试人员。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总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的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试讲(技能操作)、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与湖南有色金属工业技工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2713088(学校人事科) 举报电话:0731—22713086(学校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湖南有色金属工业技工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方案 点击下载>>> 2017年湖南有色金属工业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有色金属工业技工学校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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