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作为荔湾区白鹅潭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4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岗位职责 招聘职位3个,共40人。(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广州市户籍优先。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言语沟通能力,有动迁谈判经验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薪酬制度执行,按国家规定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9月15日期间,报名咨询电话:020-81715151。 (二)报名投递邮箱:betzhk@163.com。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在现场面试期间提交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及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2.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择优形式确定拟聘人选。 (一)时间:2017年9月18日—9月22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二)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广州市荔湾区花蕾路99号9楼),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六、组织研究 根据面试结果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研究,主要研究调查其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最终决定是否录用。 七、体检 按事业单位公招人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者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进入聘用环节。 八、聘用 以上程序均合格的人员,在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学位证书鉴定证明、学历认证报告后,与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签定劳动合同。如在组织研究、体检等环节中不合格的,按面试情况依次递补。 九、其他 公开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期一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作人员按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岗位需求表(附件1).doc 报名登记表(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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