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充实人员力量,经黄桥镇党委同意,黄桥镇中心幼儿园、东街幼儿园、南街幼儿园、横巷幼儿园等四家镇公办幼儿园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幼儿教师8名。 二、报考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为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泰兴市户籍或配偶、父母户籍为泰兴市;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类或小学教育类,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黄桥镇公办幼儿园在册在岗幼儿教师不得报考。在全市范围内合格园从事管理岗位、相关证书齐全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和报名期间,通过新闻媒体、黄桥镇党务公开栏等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黄桥镇政府大楼409室 报名时,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对填表内容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3(招聘计划:报名人数)。报名结束时,若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组织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理论两部分。 公共知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 专业理论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业务知识。 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30%、专业理论占70%。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成绩与履历加分之和,履历加分条件和标准如下: 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 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加2分; 持有育婴师证书的加1分,持有高级育婴师证的加2分,不累计; 在本市范围内合格园(含公办园)从事5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的加2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审核确认。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切分线上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必备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确定体检人选时,总成绩相同的,则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天。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本简章相关规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录用与待遇 镇召开相关会议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研究确认。本次幼儿教师岗位招聘人员性质为镇聘公办幼儿园正式职工(编外),按一定方式由主管部门进行分配,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执行泰兴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履行转正手续,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不胜任者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其他 本简章由黄桥镇(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222095 监督举报电话:87112153 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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