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任人为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的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职位和对象 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守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4、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规定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现役军人或政府机关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职工;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见附件1。 2、学历学位条件。 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学历须在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 3、专业条件。具体见附件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应。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由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组成。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将在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智联招聘网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9月6日至9月12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洛江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万贤街40号人力资源大楼二楼)。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填写附件2:《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然后携带报名登记表(需贴照片)和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拟招考的岗位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5、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通过面试与考核(个人的工作经历及表现)相结合,由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五、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人员提供近期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报告。没在规定时间提供体检报告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3、若出现体检不合者,将按照该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智联招聘网上予以公示三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聘用单位委托洛江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期两年,实行动态管理,是否续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 八、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参照洛江区劳务派遣人员待遇执行。 九、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遇到与招聘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95-22633823。 (2)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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