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的规定,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属下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是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属下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提供农业、农机、水产、林业技术和新产品推广、应用等服务。协助镇开展农业试验、技术示范,林业、水产资源保护,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机维修与供应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搞好经营管理工作等。 (二)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是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属下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提供残疾人康复、提供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和广播电视转播服务,协助镇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负责镇区管辖范围内的市政共用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人防设施、公园以及给排水、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与管理、防治城市环境噪音、烟尘污染等行为。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且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以上人员。 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详见附件《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属下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1日后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内(即1976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专业技术资格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属下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10月11日。 招聘职位明确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 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以毕业后参加工作,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记录为准;应聘人员原为未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年龄、基层工作经历、居民户口本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11日。 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近3年内,在广东省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网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 3.报名时间:2017年月10日11日至10月13日。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 4.报名要求:每名应聘者根据所学专业应聘相应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5.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对于在首次网上报名时间内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 (二)准考证打印。 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于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五、笔试和面试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3.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和资料。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hrssgz.gov.cn)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二)面试人员确定办法。 按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地点设在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从化区吕田镇中新北路68号)。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hrssgz.gov.cn)、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hrs.gov.cn)、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chlt.gov.cn)统一公布。 2.须提供的资料:以下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社会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3个月内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户口本、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3个月内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3)合作办学、港澳台、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4.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资格复审合格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hrssgz.gov.cn)、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hrs.gov.cn)、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chlt.gov.cn)统一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类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面试结束后现场以书面形式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总成绩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hrssgz.gov.cn)、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hrs.gov.cn)、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chlt.gov.cn)统一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条件确定体检对象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在同职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另行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进入考察的人员需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明,无法提供有效鉴定证明的应聘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hrs.gov.cn)、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chlt.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放弃的,或在接到接收通知三个月内未能配合办理好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可在报考相应职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遗失身份证的聘用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 (六)报考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并在与用人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上约定至少工作5年以上。 (七)本次招聘工作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党务办,020-8785623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十、本公告由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8日 附件: 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属下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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