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精神,结合有关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简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遵义市人社局2017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精神;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其他日常办公设备。 2.报考资格:遵义市户籍或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士兵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0月1日),年龄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强制隔离戒毒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遵义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服务大厅(遵义市红花岗区银河路625号,桃溪寺加气站斜对面),联系电话:0851-23163899。 4.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须持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毕业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退役士兵还需提供由军队颁发的退役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自备,A4纸张大小)、近期蓝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完整的《遵义市人社局2017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报名,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如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结束后,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在遵义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则”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等。 笔试时间拟定在2017年10月11日下午14:30-17:00,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准考证明确的为准。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10月11日9:00-14:00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可在“遵义人社”微信公众号“人社查询”里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报考岗位招聘人数3:1及以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人际关系、调查研究、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面试时间拟定在2017年10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面试成绩当场告知。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可在“遵义人社”微信公众号“人社查询”里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在被告知体检不合格结果的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工作要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一)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在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备案。 (二)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上按岗聘用,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或拒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及待遇严格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5]19号)、《关于贯彻落实遵府发[2015]19号文件精神有关问题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6]6号)文件精神和规定执行。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单位的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简章由遵义市人社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3163887(遵义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0851—28662640(遵义市人社局人教科) 监督电话:0851—28981657(遵义市纪委第七纪工委)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1日 附件: 遵义市人社局及局属单位2017年招聘合同制工勤人员岗位表.docx 遵义市人社局及局属单位招聘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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