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地勘水文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53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我院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地勘水文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2017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直接考核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的具体岗位和名额见《一览表》。 三、报名 报名方式:报考者可采取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将应聘材料邮寄我院人事劳动科。 四、初审 通过查看应聘者自荐材料进行初选,初选合格通知参加面试考核。 五、考核 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形式为相关知识现场答辩,考查内容主要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以及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等多个方面。同时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遴选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七、聘用 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报省核工业地质局审核确认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单位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东三环二段龙潭工业园区华冠路35号 邮编:610052邮箱:845544346@qq.com 联系电话:(028)86328011、86328012 四川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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