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办园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荣成市教育局2017年拟公开招聘非在编幼儿教师5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具备人民教师的基本素质。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小学(初等)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学前教育学等相关及相近似专业毕业生,且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5.荣成市征信管理系统个人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的。 6.已经在荣成市教育系统各幼儿园担任幼儿教师,且由财政统一缴纳保险的非在编幼儿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于10月16日至17日由本人持《报名表》、个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荣成市教育局(成山大道东段99号)政工科报名。在职人员还应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1、初试。初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确定。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讲课环节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进行讲课和技能测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讲课:采取模拟课堂讲课的形式,讲授幼儿园课程。 3、技能测试:键盘、舞蹈、声乐、简笔画。 按讲课成绩40%、技能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百分制计分),排列名次。总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总成绩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讲课及技能测试不及格的人员,不予录用。 (三)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录用、择岗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教育局根据各幼儿园教师需求统一提供工作岗位,按总成绩高低依次择岗,并办理相关手续。录用后不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测试时间 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631—7564054 附件:../upload/非在编幼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荣成市教育局 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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