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昌市新建区环保局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岗位合同工(不占编),现将具体招聘录用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环境监察工作人员1名,男姓,年龄35周岁以下,要求具有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相关专业技能,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熟悉环境监察与环保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和公文写作能力,熟悉局域网维护与管理工作。同等条件下,有相关从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2、财务会计人员1名,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要求全日制本科专业毕业,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思想品德端正,有较强的语言沟通和财务专业水平。能熟练办理单位财务报表、社保等业务,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两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如实填写的《南昌市新建区环保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10月11日—10月15日,在新建区环保局(长坪路666号307室)报名。 联系人:胡慧良 联系电话:0791-83637007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同时进行,时间待定,满分100分,其中,笔试60分,面试40分,当场对得分情况进行反馈,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录用人员。 三、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及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每人每月3500元标准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负责解决。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二0一七年十月十日 /UploadFiles/hbj/2017/10/20171012092036008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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