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赤岗街道决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1人 二、招聘条件 1、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务基本知识; 2、具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广州市户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以上学历; 6、中共正式党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3日。 2、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者可任选其一。现场报名,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时30分,下午14:30时至17时。赤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海珠区下渡路128号赤岗街道办事处213室),联系电话:84458807。网上报名,有意者可发简历到邮箱921007402@qq.com。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因不实填报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赤岗街道党政办通知为准)。 2、笔试地点:赤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通知为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 4、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党务基础知识,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经验。 (三)资格审核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要求: 1、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书、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一律无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将通知面试,如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相关电话通知人员,则视为不入围。 (四)面试 1、根据资格审核结果,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3、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名单;若考生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并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取。 2、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同时对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或资格不符合的,不予聘用,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确定录用 根据个人综合条件,面试、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按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海珠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资格审核须携带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学历鉴定,未有学历鉴定的考生请提前办理。 4、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海珠区赤岗街道党政办负责解释。 附件:海珠区赤岗街道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 海珠区赤岗街道办事处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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