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岗位、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1名,其中教育系统教师80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17年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27日至1999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 (1)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具有中小学二级(助理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目前在曹妃甸区公办学校参加教育教学工作两年以上人员学历放宽到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2)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应聘人员,经曹妃甸区人事部门备案,目前在曹妃甸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事业人事代理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限户籍;服务于曹妃甸区的2017年度服务期满及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不限户籍;经曹妃甸区人事部门备案,目前在曹妃甸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事业人事代理人员不限户籍。 4.凡涉及年龄、工作年限、户口登记日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0月27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曹妃甸区党政机关、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1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现场提交《2017年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并粘贴彩色照片,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及岗位代码须与《2017年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一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考务费100元。 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另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弄虚作假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适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人员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发放: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7年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到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中小学教师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现行高中教材,其中报考小学语数教师考试内容语文、数学各占50%;幼儿园教师考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知识;其他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17年11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发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及有关要求在曹妃甸就业网发布。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方式: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采取现场讲课方式,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有关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高者;全日制普通类学历高者;年龄大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职责分工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选在曹妃甸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备案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编内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花名册》,经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聘用 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就业报到证。已在区教育体育局报到的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须加盖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公章;已在区人社局报到的毕业生和在曹妃甸区已就业的人员报到证复印件须加盖区人社局档案管理专用章或毕业生就业专用章;其他人员须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2.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曹妃甸区基层工作经历、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并经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审核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符合报名条件“曾在军队团或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的人员(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点击下载>>> 1.2017年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2017年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工作经历证明 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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