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南沙区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南沙区纪委按照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情况,决定公开招聘机关雇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南沙区纪委监察局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2.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汉语言文学、法学、公共管理学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 4.中共党员、有小汽车驾驶证、有工作经验、在南沙区居住生活者优先。 5.擅长公文写作、做事细心,责任心强,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 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9月30日。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上午9:00时至2017年11月3日下午17:00时,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由应聘者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至邮箱nsjwbgs@126.com,我办对应聘者个人资料进行保密。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相关人员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办提出并说明原因。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以笔试、面试形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或等于3: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另行统一安排。 4.政审。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进入政审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三)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南沙人社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 (四)聘用 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招聘方案由中共广州市南沙区纪委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 中共广州市南沙区纪委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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