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缺编教师,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省通过考试公开招聘教师。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招聘,吸收优秀教师,充实我区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教学力量,推动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招聘岗位与人数 公开招聘小学各学科专任教师150名,幼儿园教师36名,共186名,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下表(备注:招聘岗位有相对应的报考代码,报考代码详见附件1:海口市美兰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请考生务必认真按照相对应的报考代码选择岗位报考。) 2017年美兰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 单位 项目 | | | | | | | | | | | | | | | | | 中等以上(含中等)师范院校全日制幼教专业,具有幼儿园 教师资格证书。 |
2017年美兰区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应聘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中等或以上师范院校全日制幼师专业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师范院校大专或以上全日制学历;非师范教育专业本科或以上全日制学历。 3、具有相对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具有海南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和各类特岗教师;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7、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考察及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信息 招聘信息分别在《海南日报》、《海口日报》、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eilan.gov.cn)、美兰教育信息网站(http://www.hkmljy.com)和海南人才招聘网(http://www.hnrczpw.com)等相关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公告时间:2017年11月03日—11月19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8:00—11月24日17:00,报考人员在此期间自行登陆海口市美兰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网: (http://ks.ncrczpw.com/ks2015/log ... 67f42e97a0167967d40)报名,逾期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一人限报一岗,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上传照片、报名所需材料等图片。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毕业证)、相应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户口本报考材料(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上传至“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毕业证)图片上传至“毕业证复印件”;相应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合并成一张图片上传至“职业资格复印件”;户口本图片上传至“其他材料证明”)。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595820、0898-66595810。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系统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2017年海口市美兰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2)考生首次登录报名系统时候身份证号码输入错误,请重新使用正确的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报名,若因为身份证号码错误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请考生选择正确的报考岗位,每个考生只允许报1个岗位。 (4)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可以更改报考岗位,进入报名系统后台点击报名管理中“报名信息”更改报名岗位,更改报名岗位后请点击“保存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以报名系统显示信息为准,如有差错,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如考生报名时候系统显示“姓名和身份证号不符或验证号错误”或其他问题,请咨询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6595820、0898-66595810。 (6)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图片上传完成后,请考生到个人报名系统后台点击报名管理中“上传电子材料”验证图片是否上传成功,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没有上传报名相关材料或者相关材料不完整,逾期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7)请考生全程关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美兰教育信息网站关于本次教师招考的相关公告内容。 5、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如有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初审 经美兰区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者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应聘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其他岗位。 经审核资格符合的报考人数与报考岗位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数的,则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招聘计划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后,原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美兰教育信息网站。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幼儿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及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等;中小学教育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及中小学教育法律法规。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美兰区政府网站和美兰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整个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美兰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公布。 (2)资格复查 ①资格复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查。 ②资格复查时间、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名单时公布。 ③资格复查应提交如下材料: A.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有效期内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教师资格证; B.《海口市美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公布入围面试名单时网上打印); C.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 D.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 E.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县市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原件。 ④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供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⑤通过资格复查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查结果的,将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其空缺出的面试考生将按笔试成绩顺延依次递补复查,符合条件的将通知进入面试,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内容:以公告通知为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名次;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4)笔试、面试成绩均向社会公布,考生请及时登录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美兰教育信息网进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七)入围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和进入考察人选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美兰教育信息网等网站公布)。若出现总分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排名;若笔试成绩再次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所缺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工作。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八)统一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由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人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以录用,所缺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拟录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美兰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岗前培训 拟录用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由区教育局组织的新任教师岗前培训,不参加培训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区教育局将有关资料报区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及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签约 被聘用教师须与学校(幼儿园)签订5年定点服务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调出区外。 (十三)考核 被聘用教师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为美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纳入美兰区财政预算事业编制管理,按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本方案由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5321276、66595819(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898-65301661(区监察局) 0898-65374379(区人社局) 附件1:海口市美兰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pdf下载附件在线浏览 附件2:《海口市美兰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pdf下载附件在线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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