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及整体用人安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新疆籍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了解国家有关高等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熟练运用维吾尔语和汉语,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 3、国内外重点大学毕业,且本科、研究生阶段均为全日制统招学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有从事高校学生工作的经历或新疆基层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招录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应下载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疆籍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1),并发送至hr@zuel.edu.cn,邮件主题统一为“姓名+应聘少数民族辅导员”。 应聘者应在指定报名时间截止前,同时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及成绩单复印件(请加盖公章)、党员证明材料、学生干部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2)、所获各种奖励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寄送或直接交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人事部人事科。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11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对照招录条件和要求组织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名单。 (三)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少数民族政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熟练运用维吾尔语和汉语读写能力等。笔试后安排统一心理测评。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辅导员工作技能技巧和综合素质测试。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 学校按报名者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排序,经过公示合格,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在校内有关单位参加岗位见习。见习期满后,经学校进一步考察(含体检),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 三、聘用管理 本次招录的人员三年内按预聘制方式聘用,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事业编制聘用,工龄从进校之日起计算。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以供资格审查,材料一经收取,不再退回;报名者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和所在单位。 2、本次招录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采取“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选拔,具体考核方式、时间以及后续工作相关情况,通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部网站通知或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五、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招录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工作部对招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8386336。 六、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邮 编:43007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人事部人事科(中原楼407室) 收件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人事部人事科 联系人:潘老师、何老师 027-8838677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文潭楼203室) 联系人:赵老师、张老师 027—88386782 原标题:关于招录2018年新疆籍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疆籍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报名表.do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证明模板(中共党员、学生干部).docx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7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