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是省农委直属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详见学院主页(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联合办学学生、专升本生、特长生)。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同时须具备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人员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年龄要求可放宽。
(五)应聘人员必须在2017年7月15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没有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原则上应聘人员的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七)个别急缺岗位或根据专业建设需要的岗位,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人员,第一学历要求和年龄要求可放宽,详见《计划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如有下列情形,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现役军人不允许报考;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九)应聘人员须满足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4日9:00至11月30日12: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以附件的形式发送《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至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教师招聘网。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报名表》包括报名信息表和统计表。报名邮件名称及附件名称应设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邮件,否则后果自负。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5)考生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6)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主管部门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二)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报名表(贴近期免冠照片)一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能反映本人研究方向和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满足报考岗位所规定其他条件的佐证材料,如能够证明工作资历的由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的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复印件需留存。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需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在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2.考试方式
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考试方式为试讲、面试。
其他人员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先笔试后面试。按照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的比例,取笔试成绩前3名者进入面试,第3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
3.考试成绩
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试讲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其他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60%,答辩占40%;按照所占比例进行考试总成绩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5.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
6.考试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外调、审档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六、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群英街
邮编:150025
电话:0451-56860723
联系人:郭老师,曹老师
监督电话:(0451)82643403(省纪委驻省农委纪检组)(0451)56860806(校纪检监察处)
七、本公告由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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