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马鞍山市教育局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公开选调3名二级机构人员,其中:教育扶贫1人(学生资助中心);电教、实验装备教研员各1人(电教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专业对口,系统内选调;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调范围 (一)教育扶贫岗位:全省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各学科教师。 (二)电教教研员岗位:全省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从事学校电教管理与应用、校园网络建设与应用、信息技术教学、学校信息中心(含承担相同职责的部门)管理、教科研管理等岗位教师或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从事电教管理、应用及教研部门的工作人员。 (三)实验装备教研员岗位:全省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从事学校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劳技等学科教学或学校实验室(含承担相同职责的部门)管理等岗位教师或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从事装备管理、应用及教研部门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现代教育理念, 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的综合实践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于教育岗位工作。 (三)年龄、学历、教师资格和职称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后出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获得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四)熟悉所报岗位工作内容、要求、流程及相关政策文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协调;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业务研究能力,能较好的开展与岗位相关的业务工作,能指导县、区及学校开展相关专业活动。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试用期内工作的人员; 3.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选调聘用后即构成规定回避关系的人员; 6.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 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公开选调,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调、择优聘用。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本选调公告在马鞍山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masedu.cn)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由市教育局负责,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对面会议室(310室)。
4.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 ⑴报考人员须填写《资格审查表》,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⑵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选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学业绩及教科研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市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比例不小于3:1;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5.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科缴纳45元笔试费;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 在报名地点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适岗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任职资历、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业绩成果及奖励情况等,满分100分。由市教育局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适岗评价申报评分表》及相关材料,给出适岗评价的分数。 (四)考试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A、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师德建设。 B、专业知识: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具体范围如下: B-1-教育扶贫岗位:教育扶贫与学生资助基本政策、计算机应用基本知识、写作基本知识。 B-2-电教教研员岗位:电化教学、网络及信息化相关知识,写作基本知识。 B-3-实验装备教研员岗位:实验教学、教学仪器装备及信息化设备相关知识,写作基本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分值按4:6比例设置。 2.面试 ⑴面试对象:每个岗位3人,取笔试成绩前三名参加面试。若第三名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 ⑵面试形式:面试采用演讲答辩的形式。 ⑶面试时长:30分钟 ⑷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⑸面试内容: ①演讲:主要由考生阐述应聘岗位的理由和优势、从事该岗位的初步设想和打算等。时间10分钟以内。 ②答辩:答辩采取现场抽题进行答辩。时间20分钟以内。 市教育局成立面试演讲答辩委员会,由学科专家等组成。现场抽签确定演讲与答辩的顺序。面试演讲答辩委员会根据考生演讲和答辩的情况评定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对象 以适岗评价分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4:2: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分值保留2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1名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先按面试成绩、再按适岗评价分数高低排序。 (六)组织考察 马鞍山市教育局组成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选调岗位要求,采取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七)体检 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由马鞍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八)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马鞍山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masedu.cn)上公示,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 在选调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因下列情况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拟选调人员审批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拟选调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含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的。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即办理调动、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选调聘用人员为高级职称的教师,局二级机构有高级职数空缺时,按照选调聘用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 六、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人事科组织实施。 七、纪律与监督 对有违反人事考试纪律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开选调工作由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派员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其他 公开选调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马鞍山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masedu.cn)上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 未尽事宜由马鞍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473336(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2472786(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原标题:马鞍山市教育局公开选调二级机构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7马鞍山市教育局公开选调二级机构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x 马鞍山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