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发〔2014〕12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公开招聘(引进)卫生类、教育类及综合类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03名,为确保招聘(引进)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招聘工作机构 为确保招聘(引进)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松桃苗族自治县2018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 二、招聘原则、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引进)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岗位,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招聘(引进)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引进)计划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03名,其中:卫生类47名,教育类38名,综合类18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松桃苗族自治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本次招聘(引进 )的教育类、卫生类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毕业生和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不占本次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职位数。 四、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引进)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学历、专业和资格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1月17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17日以后),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1月17日以后),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1月17日以后); 4、报考卫生类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1月17日以后);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成绩合格证明)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 5、报考教育类职位的硕士研究生本硕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具有高级职称的须5年及以上高中教龄且仍在高中教学岗位上工作;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