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一)开考比例
高职教育研究岗及管理学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专任教师等岗位招聘具有相应职称序列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人员,以上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如出现招聘岗位无符合资格的报考人员,可适当延长该岗位的报名时间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其他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岗位报考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可适当延长该岗位的报名时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高职教育研究岗及管理学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专任教师等岗位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形式,不设笔试环节,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核。
其他岗位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符合岗位条件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所报考且符合开考要求的岗位面试;其他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试题由指定的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内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等相关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的岗位能力。
笔试时间暂定2017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和后续公告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网和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网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自行登陆查询。
以笔试分数高低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合格者少于该比例,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所报考且符合开考要求的岗位面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资格复核相关安排及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2.资格复核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核,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报名登记表、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二代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职称证、其他资格证书、业绩材料及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如报考岗位有资历要求,须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和教学任务书等。非广州市常住户籍的已婚人员还需提交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同时提供A4规格复印件,并按《2017年市科协下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材料顺序排列,并在资格复核前发送电子材料到用人单位电子邮箱。资格复核工作详细安排请见后续公告。
资格复核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资格复核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核或因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不予发放面试通知,按成绩高低从笔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
3.面试。
(1)应聘教师岗位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板书、仪表等。
(2)应聘非教师岗位面试
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应变能力及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高职教育研究岗等2个不设笔试环节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应聘者面试最后得分为所有考官给分剔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
无笔试环节的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用套入计算公式进行折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取。
四、体检
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招聘岗位出现最终成绩同分,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市一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院支付,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的范围对应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与待遇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未报到按弃权处理。
聘用人员为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享受学院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根据应聘岗位等级及个人资格条件确定,一般聘用到相应层级的最低等级;管理人员岗位聘用等级为管理岗九级。受聘人员可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专技岗位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在本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按照低一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科协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20-61106252、61106332
市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招聘咨询电话:020-84567822、传真电话:020-39956182
市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20-84560179、传真电话:020-84560179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7年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xls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