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蒲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核准申请的批复》(临人社函[2017]414号)精神,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每个环节结束后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计划(见附表)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其中:蒲县人民医院招聘医护人员16名;蒲县中医院招聘医、技师4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2)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3)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4)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以上考生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需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以上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普通的招聘岗位(取消服务基层条件限制)。 2、年龄、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3、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类同。 4、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岗位。 5、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6、所有被录取人员在蒲县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职位、不得调动。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1日9:00至2017年11月23日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蒲县锦绣大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4、报名所需有效证件: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5、每一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6、资格审查:按照报考岗位的条件和资格,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⑥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 ⑦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⑧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命题和阅卷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的考生方可按比例进入面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等内容,笔试结束后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雷同卷甄别。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资格证、第二代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须提供服务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在职证明。期满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此后各环节形成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岗位分别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个别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及格线以上人员为参加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专业面试考官组组织实施,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及格线为60分。现场评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工作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体检医院后,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考察对象的确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要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357-6188989 特别声明: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蒲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无关。 本次招聘考试报考职位信息详见《2017年蒲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 附件:1.2017年蒲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3.蒲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蒲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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