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设区市统一组织的通知》(赣人社字[2011]493号)和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洪人社发[2013]3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将组织开展安义中学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院校及对象
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17年9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高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二、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
高中语文:3名,高中数学:1名,高中英语:3名,高中物理:4名,高中化学:2名,高中信息技术: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017年安义县安义中学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职位表》。
三、程序
(一)发布信息
时间:2017年11月15日。
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南昌市人事考试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安义县人民政府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实地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安义县教科体局组织人事股
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3日,上午9:00~12:00点,下午13:30至17:00,每位考生仅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教科体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结合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需其他各类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将采用说课的形式进行,具体由县教科体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进行业务督导,县监察局进行纪律督导。
(四)体检
由县监察局、人社局和教科体局负责组织体检工作。体检人员名单按照说课成绩由高到低以各聘用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考核
由县监察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教科体局、安义中学负责组织本次教师引进人员考核工作。
1.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的人员。
2.考核标准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体检、考核未通过的空缺名额可以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并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人事考试网和安义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南昌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逐级报送上级部门,县人社局拟定聘用请示,附《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拟聘用人员名册》,连同《南昌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凭市人社局下达的批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待遇
(一)本次引进教师除享受我县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外,另给予以下优惠:
1.解决住房。在教育园区给予每人(夫妻视同一人)提供一套70㎡左右二居室教师周转房(当该教师或夫妇在安义县城拥有自购住房后,即退回教师周转房)。
2.解决安家费。由县财政一次性按照每人8万元的标准解决安家费。
3.解决交通费。每人每年按照江西籍5000元、外省籍8000元的标准发放交通补贴,并由县财政列入预算(享受期10年)。
(二)本次引进的教师需与安义中学签订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对未满5年服务期的,退回教师周转房,并按每少服务1年退回1.6万元安家费,由教科体局负责收缴上交县财政。
五、有关事项
(一)设立咨询电话,工作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
安义县教科体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安义中学: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二)本次人才引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安义县监察局:0791~83422213,安义县人社局:0791~82270927,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9:00~12:00,13:30~17:00)
附件:2017年安义县安义中学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职位表.xls 安义县安义中学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
学历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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