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有关精神,经研究,连云港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六)具备《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8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江苏省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系参加教育部在长春举办的“全国高校2018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活动,广大毕业生可免费参会并现场洽谈、报名。
五、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8日-12月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在资格复审当天相应的时段内同时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登录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自行报名(只可以用IE浏览器注册登录,使用标准JPG格式的电子照片上传到报名系统)。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三)资格复审
网络报名完成后,请于2017年12月2日上午8:30-11:30到吉林省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展台,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申办情况的证明)等材料;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或核销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通过说课和答辩评测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评委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及能力、基本素质和举止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连云港市教育局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教育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各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必须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22179、0518-85822127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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