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10人,分为公开招聘和考核招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17年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
(四)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六)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七)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于2018年6月30日。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通过公开招聘及考录现为试用期内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国家行政或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以上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都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1日08:30至12月11日11: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西302,海南的考生报名地点设在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办公楼二楼教务科。
(三)联系方式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2.考生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6张1.5寸(大一寸)照片,在报到地点领取考核准考证、填写《2017年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并抽签确定
面试顺序。应届毕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供资格审查;如被聘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聘用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现为在编人员的,报考我校招聘岗位的,需经本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4.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评估意见书等。
5.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报名比例:非考核招聘人员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
笔试,未达1:3比例的,将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人数。考核招聘的岗位不受比例限制。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为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1、笔试
(1)笔试的形式、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2)要求
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进行笔试,开考15分钟后,不再允许迟到的考生进考场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12月11日下午15:00—16:00,在陕西师范大学和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同时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公布
12月11日晚上21:00前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面试
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教育
教学、德育管理相关内容,面试前随机抽取题目,准备10分钟,进行即兴演讲,演讲时间10分钟。
音乐学科面试内容为声乐展示,
美术学科为书法作品展示。
面试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每个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面试时间地点
12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组织在陕西师范大学面试,12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组织在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招聘
考核招聘岗位将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坚持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以考核、面试、量化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计分。考核内容分为:专业知识测试和即兴演讲面试。考核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测试60分,即兴演讲面试40分。考核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达分数线不予录取。按分数由高到低的排名,在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网站上进行公示。
专业知识测试
(1)测试的形式、内容
测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测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时间60分钟。
(2)要求
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进行笔试,开考15分钟后,不再允许迟到的考生进考场考试。
(3)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为12月11日下午15:00—16:00,地点另行通知。
即兴演讲面试
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教育教学、德育管理相关内容,面试前随机抽取题目,准备10分钟,进行即兴演讲,演讲时间10分钟。
(2)面试时间地点
12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组织在陕西师范大学面试,12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组织在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核后,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标准和要求,12月15日,学校组织考核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到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七、考察
2017年12月15日至20日,将按照考核总成绩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以及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海南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后,我校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行公示期(7天);需要递补的,报海南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后,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和入编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试用三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后,经聘用学校考核合格的办理入编手续,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资格。
十、聘用期间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海南省相关法规执行。
附件:2017年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及考核招聘人员计划表
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