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及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实际,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校内外新疆籍少数民族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和往届优秀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7人,其中维吾尔族不少于5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政治面貌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6.应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且获得相应学位,年龄原则上未满33周岁(198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曾就读于部属高校、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取得突出成绩并获得相应荣誉者优先。 8.能够熟练使用汉语和维吾尔语或哈萨克语进行交流。 9.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12月3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附件1)及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xjy@jlu.edu.cn,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应聘材料” (单个邮件不超40M)。应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包括: (1)报名表电子版; (2)身份证、学生证等身份证件扫描件; (3)大学各阶段学习成绩单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取得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扫描件; (4)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模板见附件2); (5)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模板见附件3); (6)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 (7)现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或推荐材料扫描件; (8)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2.资格初审和筛选。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筛选,初审合格、筛选通过的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接受资格复审。 四、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包括职业能力笔试、职业能力面试和职业能力网络测试三个部分。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均以电话形式进行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确定人选 学校根据拟聘人数和资格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1的差额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开展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形式 学校对新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实行人事代理方式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6年,聘期考核达到相应标准的,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具体按照《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1.凡与吉林大学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供相关材料,如发现填报内容不属实、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终止其应聘程序或解除聘用。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如在规定的报到入职日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则不能聘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洋 蒋红阳 联系电话:0431-89228961 吉林大学网址:www.jlu.edu.cn 原标题:吉林大学2017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吉林大学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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