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人员补充工作意见》精神和工作需要,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职责 保健医生岗位:负责做好全园幼儿的身体健康及疾病预防工作。具体负责开展幼儿入园体检、定期检查、日常巡视、卫生知识宣传培训工作等。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够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2.热爱幼教工作,具有较强的爱心和责任心,具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3.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二)资格条件 具有医学类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及二级及以上医院5年以上儿科临床经验;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17年10月30日,公布岗位名称、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17年10月30日至12月5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填写完整的学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应聘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简历填写完成后,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招聘系统地址: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三)资格审核。幼儿园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网站(http://ssdyey.snnu.edu.cn)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四)考核。幼儿园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具体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以幼儿园网站通知为准。 (五)确定拟聘人选。幼儿园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人事处和幼儿园同时在网站上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08664转8026或8000 029-85307735 联系人:刘老师张老师 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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