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华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28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211”工程大学2018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2018年应届免费师范生; 3.一本院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专业对口,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具有较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教学基本功。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方式 1.公告:在金华人才网、金华教育网刊登招聘简章。 2.报名:12月4-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在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培训教室(金华市李渔路640号通和大厦6楼)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携户口簿、身份证、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有效证明和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 3.资格审查和考试。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报名人数不足1:3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按50%计入总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面试形式为说课,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其中学前教育、中职会计、中职计算机3个岗位需进行相关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和说课各占面试成绩的50%。笔试、面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若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和录用。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以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思想品德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5.涉及到多个学校需求的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学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选定学校后经公示无异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3.2018年7月底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一年内取得)的。 五、考试成绩及公示查询 金华教育网(http://www.jhedu.org),联系电话:0579—82469795。 六、本招聘简章由金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金华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xls 附件:金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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