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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垣曲县2017年公开招聘8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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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 14: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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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实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解决人才紧缺问题,按照市级下达的招聘计划,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市人社局备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6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山西省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2012]53号)以及中共运城市委组织部和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运人社局发[2017]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公开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要在垣曲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86人。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36人、普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具体岗位附后)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思想积极,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创新意识强;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服务基层”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公开招聘到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2、年龄要求

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9日以后出生)。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9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参照岗位说明表);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照招聘领导组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由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如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

总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体检、考察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成绩相同时,再加试笔试一次。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1月30日起,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垣曲电视台和县委、县政府门口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

2、报名地点: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者持报到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并据实填写《垣曲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委共同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证件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5、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领导组请示市局批准同意后,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报考医院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考生,需要另外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公开招聘到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还需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笔试

笔试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用闭卷考试办法,单人单桌、密封试卷、全程监控录像,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照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公告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总分100分。

报考普通事业单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及公文写作等。

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据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报考普通事业单位的,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

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以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业务知识等能力。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否则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聘请外地市面试专家组成面试小组5—9(奇数)人。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应当场公布。

(五)体检

根据个人总成绩达到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确定拟聘人员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所有聘用人员按计划列入垣曲县事业编制,一律实行聘用制,由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十二个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合同鉴证,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县级医疗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一年为其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九)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工作由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实施。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垣曲县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组长:麻军泽(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副组长:李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马海强(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张忠(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毛小明(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李明(县政府办主任)

李为农(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永红(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樊赵伟(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杜涛(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赵王平(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樊赵伟(兼)

办公室副主任:曹垣花

七、纪律要求

1、严肃工作纪律。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在招聘过程中的每一环节均实行岗位负责制,谁主管,谁负责,要严格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回避制度,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进行回避。

2、自觉接受监督。实行招聘计划、招聘条件、招聘程序、考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六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问责,从重处理。

3、服从组织安排。凡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组织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未尽事宜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凡对招聘工作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工作期间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咨询电话:0359-6011117(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0359-6024558(县委组织部)

0359-6022076(县政府办公室)

监督电话:0359-6060309(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办公室)

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垣曲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说明表

垣曲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领导组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下载:

01岗位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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