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始建于1901年,是贵州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中,全国首批科研兴教示范基地,全国十五规划重点课题实验学校,全国学法研究名校,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贵州省教师现代化教育实习基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8名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1.应聘人员在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均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学科以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特色栏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公布为准(岗位有说明的除外),国外学历学位涉及的专业学科名称参照相关专业学科认定。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我校附属中学2017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参加应聘的人员应于2017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办公室(宝山北路199号)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交报名表、缴纳报名费并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7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公务员须经当地主管部门同意,各类企业单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2.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由应聘人员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对相关信息负责。若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报名费用: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由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分别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各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笔试按招聘岗位分类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部分,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分别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分别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性(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进行积分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考核)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应聘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查,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组织考察(考核)。 2.在考察(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考核)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1)现役军人及未毕业(2019届及以后毕业)的在校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近三年的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评定过“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5)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隐瞒有关情况的; (6)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考察考核,分别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2018年8月30日前未能按要求提供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需全部材料的,学校有权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贵州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7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851-8560136083227079;监督电话:0851-83227014。 (三)未定事宜,由贵州师范大学、贵州省教育厅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附表: 贵州师范大学 二0一七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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