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促进就业公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黄梅县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梅政办发[2017]40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学前教育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名公办幼儿园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公办幼儿园教师30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情况见《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名幼儿园教师岗位资格条件表》(附表一)。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②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③符合国家规定的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④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⑤截止2017年12月25日已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⑥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相关要求(见附表一)。 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②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③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④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⑤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26日上午8:00至12月28日下午17:30登录县人社局网站,根据个人自愿选择岗位(岗位代码01或02)进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黄梅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30名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表二),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报考所需的表格材料样式可从县人社局网站下载,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应聘人员电话应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如因电话不通,造成后果,一律由应聘者自己负责。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在资格确认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 ①报名资格初审在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②县人社局网站从2017年12月27日至29日每天将公布前一天已通过和未通过资格初步审查的考生的姓名及未通过原因。报考人员在此期间可登录县人社局网站查询报考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重新填写(修改)报名信息。 ③网上初审通过的,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报名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 ④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填写信息错误、弄虚作假,即使网上初审通过,但在后面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将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4、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确认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元月2日17:30前登陆县人社局网站进行缴费确认。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报名笔试考试费按照每人100元(每人每科50元)收取,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①本次报名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网上缴费。 支付页面: 收款人账号:13476653928 ②为便于识别缴费人,考生在使用支付宝支付时,一定要在“付款说明”栏中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③如果是别人代缴的,也请考生在“付款说明”栏中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④重要提示:付款说明中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将作为确认考生是否缴费的唯一凭证,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核对清楚。若没有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导致无法核实考生身份的将视为考生自主放弃报考资格。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和缴费成功后,请于2018年元月4日前登陆县人社局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可拨打0713-3369377咨询。 6、考试 (1)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①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分数按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计算。具体内容为:(1)综合基础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科技、文史等常识以及写作等;(2)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专业基础知识为主。两科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与地点:2018年元月6日,上午8:30—10:00考《综合基础知识》,上午10:00—11:30考《专业知识》。考试地点:县第三小学,具体考室见笔试准考证。 ③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县人社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一岗位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若因实际参考人数不足,在征求市级人社部门同意后,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入围人数的比例可放宽到1:2。如入围面试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入围人员须在2018年元月8日--元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黄梅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考生签名确认并缴纳面试费50元。 复审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黄梅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30名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蓝底彩照)2张。 (3)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①面试人员的确定。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全部参加面试。如没有递补,造成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则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有资格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告。 ②面试时间:2018年元月13日,上午8:00开始。 ③面试地点:县第三小学(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在资格复审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④面试方式、分值和内容 采取说课和技能测试的形式。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说课30分,技能测试70分。 I、说课(课前说课)内容、分值及时间:我县公办幼儿园使用教材[《亮眼看世界》、《水与电》、《再见幼儿园》、《数学》、《数学.学具》、《我和你》、《美术》(湖北少年儿童出版社)]的某一教学活动(30分),准备20分钟,说课10分钟。 II、技能测试内容、分值及时间:①钢琴弹奏,20分。②按乐曲即兴编舞,30分。③视唱(五线谱),20分。时间共10分钟。 面试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和考官当场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4)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总成绩公示 在县人社局网站、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元月14日--16日。 四、考察、体检与公示 (1)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末位的考生分数并列,则录取面试成绩较高的一方;若双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并录取加试成绩较高者。 (2)体检 ①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②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③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⑤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3)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需提供个人的学生档案、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情况届时见网站发布的考察、体检公告)。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应聘录取后,首个服务周期为5年,考察时考生须提交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承诺书。 (4)公示。对拟录取人员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元月22日--30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五、选岗与办理聘用手续 (1)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暂定于2018年2月5日在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进行选岗。 (2)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中,首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对报考条件、考试程序和结果要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考试规则和纪律要求组织开展笔试和面试,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如出现违反纪律规定等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处理。 七、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黄梅县人社局、黄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3369593(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3-3325586(县教育局人事股) 0713-3369377(县人事考试中心) 黄梅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黄梅县教育局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表一:《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名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资格条件表》 附表二:《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名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附表三:《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名公办幼儿园教师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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