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是1904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创办的两湖总师范学堂创建而来,目前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 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濒临风景优美的汤逊湖,北校区坐落风景秀丽的狮子山麓、野芷湖畔,两校区占地面积约1100亩。随着学校的不断发展与壮大,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依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为更好的服务于我校少数民族学生教育教学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民族为维吾尔族或哈萨克族。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党的领导,熟悉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3.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年龄原则上本科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热爱学生工作,乐于从事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愿意长期留在内地工作。有学生干部经历和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5.能够用双语(汉语、维语)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0日以前。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报名。如实填写《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汇同各项资格证件材料电子稿打包,传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wcyrsc@126.com。 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审查结果查询 1.查询时间:2018年1月18日前。 2.查询方式:电话查询或网询。 (三)资格复审 2018年1月19日,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到我校(南校区)行政楼930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 ①个人简历(含自然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并附近期立姿生活照1张; ②成绩单原件(如无原件可提供成绩单复印件,但必须加盖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③本科和硕士阶段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④兼职或就读学院党委出具的党员、兼职辅导员、学生事务助理或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应聘者必须按以上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材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四)面试 面试包括自我介绍、回答问题、才艺展示、心理测试四个环节。 (五)政审考察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对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回原单位或学校进行政审考察。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及政审结果,综合考评,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体检不合格的,则通知综合成绩排名后一位的应聘者进行体检。 四、相关待遇 按我校人事代理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请参加应聘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人:熊老师 咨询电话:027-88390665。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83号(南校区) 原标题:武汉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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