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对象: 2018届大学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学前教育教师 人数:2 三、招聘基本条件、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与岗位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一年取得)。 (4)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鉴定书。 2、幼儿园单位具体任职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外省市户籍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 (2)本市在职教师: ①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 ②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社会人员: ①具有本市户籍; ②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0日下午1:00----12月25日中午11:00之前。 报名方式:直接与学校电话联系。咨询电话:56484421。具体联系人:顾老师;邮箱:501219191@qq.com。 五、报名递交材料: (一)、应届大学生 1、身份证;2、个人简历;3、2017年6月底大学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位证书(硕士及以上学历提供)、高中毕业证书;4、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5、师范类毕业生实习评价表;6、教师资格证书(如无可不提供);7、英语四、六级证书;8、计算机证书;9、普通话证书;10、大学学习成绩单;11、各类荣誉证书(含奖学金奖励证书);12、未参加法轮功证明(应届毕业生一般由就读大学党组织出具) (二)、本市在职教师 1、身份证;2、个人简历;3、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4、教师资格证书;5、教师专技证书;6、英语、计算机、普通话证书;7、各类荣誉证书;8、未参加法轮功证明 (三)、本市社会人员 1、身份证;2、个人简历;3、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4、教师资格证书;5、未参加法轮功证明;6、警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劳动手册;8、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需具有学前教育岗位培训上岗证。 六、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需经过学校面试、本体知识考试、专家面试、心理测试、录职体检等环节,各环节均合格后方可有效。 七、聘用方式和待遇: 如正式录用并与本校签订聘用合同(事业编制),福利待遇享受用人学校同等人员待遇。 原标题:2018年上海市静安区场中路幼儿园教师招聘【第一批】 上海市静安区场中路幼儿园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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