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共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3名。 四、招聘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2.年龄30岁以下(1987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因从事矿山管理等工作,性别要求为男性; 3.需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按足年足月计算),实习期间不能算为工作经历;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6.市人社部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未撤销处分决定的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公告 以网络形式将公开招聘事项向全社会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市国土资源局5楼,联系电话:2711087)。 3.报名要求:(1)考生如实填写《怀化市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怀化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下载);(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由我局人事科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包括取消资格)。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达不到该开考比例,经相关部门同意,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 1.笔试。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及国土资源管理相关知识,总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40分,国土资源管理相关知识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降低开考比例的,则参考人员全部入围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到现工作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核档案,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招聘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考察合格,经我局党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后,报相关部门批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宜 1.参加公开招聘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经本次公开招聘录用之后,在边远乡镇国土所(住所)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具体工作岗位统一由市局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同放弃。 3.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和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市人社局、市编办的指导和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714139(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 怀化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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