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宜宾临港开发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 本次招聘34名,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临港开发区2017年第十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二、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8日至2017年12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现场报名地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1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酒都路59号) 报考者填写《临港开发区2017年第十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试及成绩。 笔试为写作或会计、税收基础知识、公文基础知识。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专业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技术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笔试和面试开考比例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相应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进入面试人员确定为按照招考岗位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资格人员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统一公告。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或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具体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统一公告。 (三)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考生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面试考务费80元。 三、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报考区国土房管局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对公示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考核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进行综合考核。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区管委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宜临港区发[2015]93号)规定执行。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5108937。 六、解释与咨询 (一)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0831-5201157)。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相关咨询电话:0831- 区人力社保局:5108836 区监察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5108823 区国土房管局:3621901 区财政局:5108191 区规建环保局:5108268 区投促中心:7189200 区发展服务局:7198220 区企业服务中心:8208065 (二)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附件:1.临港开发区2017年第十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1 临港开发区2017年第十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取得造价员(审)执业资格,并取得中级职称2年以上,且具有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 | | | | | | 30(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 | | | 1.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以上资格证。2.取得会计师或审计师职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 | | | | | | | | | | | | | | | 40(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 | | | 1.具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及以上执业资格证。2.具有从事建设工程预算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 | | | | | | 财政学、会计(学)、审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汉语言文字学、行政管理 | 具有3年及以上财务、办公室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应岗位中级职称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 | | | | 35(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会计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 | | | 1.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2.具有3年以上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 | | | | | 30(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或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 | | | | 1.限男性(长期加班、值班、出差下乡和户外工作)。2.同等条件下具有环保管理相关工作 经验优先。 | | | | | 30(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 | | | | 1.限男性(长期加班、值班、出差下乡和户外工作)。2.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 | | | | | | | | | | | | | | | | | 1.限男性(长期加班、值班、出差下乡)。2.同等条件下具有办公室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 | | | | | | | | 机械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 | “211”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 | | | | |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 | “211”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 | | | | | | |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法学类、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 | “211”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 | | | | | | 公共管理类、建筑类、服务管理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 | “211”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 | | | | | | 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统计学类 | “211”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 | | | | | | | | 具有统计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可放宽到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 | | | | | | | 具有2年及以上财务、办公室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优先考虑。 | | | | | | | | | 会计(学)、会计(财务)电算化、财务会计(教育)、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与审计、电算会计、会计信息化、财会、财务管理、财政、税收、财税、财政学、税收学、税务 | | 笔试(会计、税收基础知识、公文基础知识及写作)+结构化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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