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龙岩市园林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才资源,满足我市园林建设需要。根据龙岩市住建局核准的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本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我市劳务派遣工作人员6名,其中:园林相近专业3名、土木工程类2名、中文类专业1名。各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1、园林相近专业指:风景园林、园林工程技术、园林(风景园林方向)、园林技术、城市园林、园林。 2、土建类专业指:土木工程、土木工程(管理)、建筑与土木工程、土木与环境工程、景观建筑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管理)。 3、中文类专业指:秘书(学)、文秘(学)、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各专业须全日制本科以上。 5、专业岗位要求:中文类专业需文笔好、擅长公文写作(男女不限)。 (二)不得报考的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读(非应届)学生。 三、考试方式 2、面试内容: ①园林专业岗位:园林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 ②土木工程岗位:土木工程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 ③中文类专业岗位:公文写作能力。 四、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最后确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直接录用。 五、聘用 1.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本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期满由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格的,与劳务派遣签订聘用合同。 2、工资等福利待遇:每月21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享受“五险一金”。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4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个人简历一份、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填写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有工作单位的另加单位证明。 3.报名地址:龙岩市登高中路61号(登高山南公园内)市园林局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阮女士联系电话:2291770 七、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岩市园林管理局负责解释。 龙岩市园林管理局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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