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是东莞市妇女联合会下属的市级公办全日制幼儿园,是广东省首批省一级示范幼儿园。因幼儿园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5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薪酬待遇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指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东莞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所有报考的社会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同时,所有社会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师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服从岗位工作调配; (3)有志于从事幼儿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良好的普通话表达能力,并需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所学专业符合应聘职位要求; (4)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和其他特定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7)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省外取得的职称须符合广东省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有关规定,否则视同无效。详见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办事大厅—职称申办。 2.报名方法 本人现场报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色墨水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学习经历和工作情况总结)。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5)近两年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如没有则不需提交); 3.报名时间:2018年1月9日至1月11日 4.报名地点:东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办公室(东莞市城区向阳路二巷22号)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妇女联合会和东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3:1,该岗位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以符合招考比例。 1.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1月27日上午9:00-11:00 地点见准考证安排。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东莞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及东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期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高低递补其他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及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后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明和有效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考察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东莞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及东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人力资源局网站、东莞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和东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查询。 (三)拟聘人员于外市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职称确认,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四)招聘工作由东莞市妇女联合会负责监督,招聘工作咨询电话:22216729转168(东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联系人:张肖英),招聘工作监督电话:22118109(东莞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联系人:许敏)。 东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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