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汊河幼儿园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幼儿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幼教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31日-2000年1月31日期间出生),性别不限。 3.具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考察、公布、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9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扬州高新区教卫科(吉安路148号,高新区管委会主楼一楼办公室)。 (3)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本人工作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荣誉证书等各类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4)联系电话:87842078 2.考试 开考比例为3:1,考试以面试形式为主,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包括说课、钢琴演奏(5分钟内)、舞蹈(民族舞)、绘画(自备画具)。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成绩将于1个工作日内进行发布,考试合格者将由用人单位通知进入下一个环节。 3.考察 考察对象为拟录用人员,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情况。 4.公布 考察合格人员在高新区网站、汊河街道中心幼儿园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聘用工资待遇 汊河街道中心幼儿园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实行试用期工作制,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享受幼儿园同等教师工资待遇。 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87842698。 本简章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扬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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