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是隶属于上海市教委的事业单位,是市重点建设的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已进入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部市共同支持的高校行列。学校主要承担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的人才培养和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见附件 辅导员:19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工作,包括思政教育、心理辅导、职业生涯规划、就业促进、勤工助学、团学工作等。 2、招聘对象条件 (1)政治面貌:中共正式党员。 (2)热爱学生工作,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作风正派;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学历:研究生毕业(含应届毕业生),具有硕士学位,海内外名校硕士或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其中海外学历须通过教育部认证。博士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2—4年,工作实绩突出、表现优异,且符合教学科研岗位聘任条件的,可申请转任教学科研岗位。 (5)外语水平: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获得海外学历、专业八级或外语专业不作要求)。 (6)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有意应聘者,请登陆http://xgxt.shnu.edu.cn/FdyZpIndex.jsp填写相关信息,辅导员岗位每人限报2个岗位。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8年1月5日(周五)17:00截止。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院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选审核。 3.笔试、初次面试: 经初选入围的应聘人员,学院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初次面试。
4.最终面试: 由学校组织实施。 5.实习考查: 根据最终面试结果和岗位需求,择优确定实习考查名单,由学院安排实习考查。 6、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7.拟录用公示: 根据实习考查表现和具体岗位需求,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5日。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 编:200234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6-21-64328639 人事处网址:http://hr.shnu.edu.cn 原标题:上海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上海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资料 上海师范大学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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