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7名镇机关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序号 | 部门 | 人数 | 岗位要求 | 1 | 党政办 | 1 | 具备良好的语言组织能力,具有一定文字功底,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优先。 | 2 | 组工办 | 1 | 具备良好的语言组织能力,具有一定文字功底,专业不限。 | 3 | 财政所 | 1 | 会计与审计类专业优先 | 4 | 经管站 | 1 | 会计与审计类专业优先 | 5 | 社会事务办 | 1 | 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优先 | 6 | 规划办 | 1 | 土建类专业优先 | 7 | 电脑录入员 | 1 | 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工作踏实,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文化程度: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其它,包括符合计生、综治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4日至1月19日前(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罗溪镇人民政府二楼组工办; 3、所需材料:报名时随带个人简历(书面及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 四、人员待遇: 人员一经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待遇参照镇聘人员执行,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聘,根据表现情况签定续聘。 五、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由罗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洛江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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