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区委办公室等单位面向全区公开选拔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单位和人数 此次选拔部分区直单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区委办公室选拔2名、区政府办公室选拔1名、区直工委选拔2名。 选拔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方式,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考察。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干部; 2、区内各中小学校、乡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不在报考人员范围。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工作认真,勤奋务实,爱岗敬业; 2、试用期满,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最高学历),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文字功底较好,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选拔岗位报考条件者,应于2018年1月8日—9日,携带《六安市叶集区部分区直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拔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文字写作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各选拔单位报名人员数与选拔名额的比例原则上按3:1开考,按2:1进行考察,按1:1录用。开考不足3:1的,经研究后可放宽到2:1开考。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1月20日上午8:00之前,到考点办公室(区行政中心六楼会议室)处领取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1月20日上午9:00-11:30。 (三)考察和公示 选拔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考察人数与拟选拔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牵头、选拔单位参加,共同进行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相关信息。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选拔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按照1:1的比例报区选拔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区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四)试用和正式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选拔单位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试用手续。 选拔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拔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试用期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选拔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次选拔有关事项由六安市叶集区公开选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六安市叶集区公开选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区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488305。 附件: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组织部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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