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总工会和荆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荆州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 2、荆州市商贸服务业工会联合会协理员1名; 3、荆州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信访调解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专业要求:法律、人力资源管理、中文、新闻、工商管理、财务等相关专业。 (四)年龄在18-35周岁。 (五)有信访、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合同期内的工会协理员不得应聘,按照有关规定荆州市总工会领导干部近亲属不得应聘。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工作待遇 月工资为荆州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00%,购买五险一金。工作时间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工会会员相关福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至1月9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现场报名地点: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25号荆州市总工会605室;网上报名邮箱:416691907@qq.com。联系电话:0716-8211301,联系人:刘政。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提交报名表,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需提供相关证件照片)各1份。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不得兼报其他岗位。如报考时选择服从调剂,招聘方可根据情况调剂报考岗位。 (三)考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荆州市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荆州市总工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荆州市总工会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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