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全县干部队伍结构,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的实际情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编制限额等情况,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其中(县直75名,乡镇20名)。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本科学历毕业生须是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是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人员。根据豫人[2007]55号等文件规定,新聘用的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人员管理办法按照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5日至1月9日(节假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二楼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点报名,并采集个人数码图像信息。 2、报考人员每人交数码照相、信息采集、笔试考务费60元。 3、本次招聘按专业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专业,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各招聘专业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达不到1:3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的,该专业不再招聘,已报考该专业的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专业。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请随时关注郏县政府网,报名工作结束后将在郏县政府网站公布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 6、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网站支持: 六、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满分100分。各占5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申论主要通过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应聘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时间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未安置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再次出现并列,进入复试),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对应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工作的步骤,适时对相关结果与各类通知在郏县政府网予以公布和公示,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和负责解释,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马丽(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黄运宏(副县级干部、组织部副部长) 成员:许红亚(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中良(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肖志举(县财政局局长) 卢军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石根(县编办主任) 周永杰(县保密局局长) 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卢军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咨询电话:0375-5159083 监督电话:0375-517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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