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技师学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座落于“杭州后花园”的德清县智能生态城。是一所集全日制教育、社会化高技能培养培训、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就业服务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的技师学院。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和高校招聘教师11名,根据《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等规定,现就2018年湖州市技师学院自主择优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7届、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 2.2017届、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含第一批提前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所列专业名称一致,详见附件2。 三、招聘方式 1.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15:00止。 (2)报名地点:湖州市技师学院金鹅山校区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学院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 2.学院初选,推荐初选对象参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面试。 报考人员到本院进行初选,学院初选采用面谈、教学实习、查阅档案等方式,初选时间另行通知。初选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参加县人力社保局组织的面试。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和答辩。微型课为60分,答辩4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未满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预签约。 预签约全部结束后,不再递补。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则取消招聘资格。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5.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清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8年,未满8年的不得带编制调离湖州市技师学院。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规范操作程序,严肃招聘纪律。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工作。同时,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否则,学院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其中2018届师范类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4.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须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学历学位须于2018年7月31日之前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6.联系电话:李女士0572-8423208;13567952071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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