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及《2017年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我校结合实际,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及考核招聘专业教师8名。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㈢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 ㈣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㈤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㈥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㈦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于2017年12月31日。 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以内(即1982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通过公开招聘及考录现为试用期内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国家行政或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以上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都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3月3日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越丰路22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898-86622255 报名要求: 2.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以供资格审查;2018年9月之前必须取得聘用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已参加工作人员,需出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报考人员请保持联系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本次招聘工作全程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所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公开招聘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含技能测试等)两部分,各为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㈠笔试 笔试时间及要求: 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进行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3月11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主),开考15分钟后,不再允许迟到的考生进场考试。 笔试的形式、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考试科目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科目包括教师法、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10天内,在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网站上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及笔试成绩。 ㈡、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面试内容和形式,包括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教学技能(演示)和课堂教学等不同种类,测验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2.面试时间与地点:拟定于2018年3月25日上午8:00—12:00在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进行。 3.面试考生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进入面试考生按1: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达不到1:3的岗位,按实有合格考生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4.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将在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官网进行公布。 总成绩是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核招聘 考核内容分为:专业知识测试和即兴演讲面试。考核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测试60分,即兴演讲面试40分。 考核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不达分数线不予录取。按分数由高到低的排名,在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㈠专业知识测试 1.测试的形式、内容 测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测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时间60分钟。 2.要求 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进行笔试,开考15分钟后,不再允许迟到的考生进考场考试。 ㈡即兴演讲面试 面试内容教育教学、德育管理相关内容,面试前随机抽取题目,准备10分钟,进行即兴演讲,演讲时间10分钟。 ㈢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地点: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 考核时间: 专业知识测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上午8:00—9:00 即兴演讲面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上午10:00—12:00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当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根据岗位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合格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察、考核、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本单位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聘用学校考核合格后办理入编手续,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标准执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其他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我校。电话:0898-86622255,联系人:陈老师 本公告由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负责解释。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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